尊敬的客户:
为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,我行将对客户的借记卡积分有效期规则进行优化升级,借记卡积分新规则自2024年3月1日00:00:00起生效,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
一、2024年3月1日00:00:00起,新增发放的借记卡积分有效期调整为24个自然月。自借记卡积分发放当月起24个自然月内有效,我行系统每月月末将已满24个月仍未兑换或使用的借记卡积分清零。例如:2024年3月消费累计的借记卡积分,将于2026年3月31日清零;2024年4月消费累计的借记卡积分,将于2026年4月30日清零,以此类推。
二、2024年2月29日23:59:59以前累计的借记卡积分有效期维持不变。
如有疑问,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313进行咨询。我行将不断丰富客户增值服务,为您提供更好的积分回馈体验,欢迎您积极参与!
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2月5日